您好,欢迎您来到龙泉市人民法院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工作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龙泉市 >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世界环境日,龙泉法院巡回审判进社区
时间:2019-06-0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龙泉法院就一起污染环境案件在当地不锈钢产业聚集地的金岗社区开展巡回审判,并邀请政协委员、环保局、企业代表及群众等全程参加庭审观摩,现场普法,提高全民环境保护参与度,实现“巡回一案,影响一片”的法律效果。

 

据悉,被告人陈某、丁某是某机械设备制造公司工作人员,因未认真履职,导致酸洗液排放进入外环境。经监测,外排的废水中总镍、总铬、六价铬的含量分别为4720mg/L721 mg/L686 mg/L,均超过国家允许排放的最高值。依照事实及情节,依法对被告人陈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上缴国库;对被告人丁某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上缴国库。

 

庭审结束后,龙泉法院干警通过发放环保宣传册、解答法律咨询等形式普及环保法律知识。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下一篇:化解“官民纠纷”,龙泉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正式挂牌成立!
上一篇:龙泉法院五个“一”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
隐私声明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龙泉市人民法院 地址:龙泉市中山东路87号 电话:0578-7260803
建议使用IE6以上,1024*768 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
浙ICP备190432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