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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回避申请程序
时间:2022-12-0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民事诉讼回避申请程序

 

一、回避申请:

(一)申请人:案件当事人

(二)申请方式:口头申请或书面申请

(三)申请内容: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

(四)申请时间: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二、回避决定

院长担任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决定。

 

三、回避复议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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