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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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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费用交纳速查表
时间:2015-04-1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交 费 标 准

说 明

诉讼费负担

金 额 或 价 款

交费率

速算增减数

  

  

  

  

  

没有执行金(价)额

50500

 

不由申请人预交,待执行后缴纳

由被执行人负担

不超过1万元

50

 

超过1万元至50万元

1.5%

-100

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

1%

+2400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

0.5%

+27400

超过1000万元

0.1%

+67400

不超过1千元或不涉及财产数额

30

 

由申请人预交,交费最多不超过5千元

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提前诉讼的,可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超过1千元至10万元

1%

+20

超过10万元

0.5%

+520

申请

支付

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债务人未提出异议的,申请费由债务人负担。债务人提出异议致使督促程序终结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另行起诉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申请

公示

催告

   每件交纳100

由申请人预交

由申请人负担

申请撤诉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每件交纳400

由申请人预交

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败诉的,由法院决定双方负担

  

  

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不由申请人预交,待破产清算后交纳

从破产财产中拨付

[ 速算法] 案件受理费(或申请费)=诉讼请求(或申请)金额*本级缴费率+本级增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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