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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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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法院关于龙泉市商务总部经济大厦1306室办公房地产的拍卖公告(第二次)
时间:2018-11-0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浙 江 省 龙 泉 市 人 民 法 院

关于龙泉市商务总部经济大厦1306室办公房地产的拍卖公告

江省龙泉市人民法院将于2018111910时至20181120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578/06,户名: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龙泉市商务总部经济大厦1306室办公房地产。

该房由浙江佰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15218日签订《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购得,合同编号:预LQ2015000256.预售证号:龙房预字20150003号,龙房预龙泉市字第2015000175号、2015000176号。商品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408.2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325.82平方米。设计用途:办公。

瑕疵说明:浙江佰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办理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及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证号:龙房预龙泉市字第2015000175号、2015000176号;开发商以龙泉飞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义办理了首次登记,证号:(2017)龙泉市不动产权第0000985号。该不动产目前尚未过户到浙江佰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但因该不动产已办理过预告登记,预告证明号为龙房预龙泉市字第2015000175号、2015000176所登记的与浙(2017)龙泉市不动产权第0000985所登记的实为同一处不动产。

特别说明:过户程序和涉及的相关税费,请各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并全部由买受人承担【详见财产调查表(本调查表内容摘自评估报告,如有出入以评估报告为准或及时跟本院予以联系,请竞买人自行在附件中下载查看该评估报告)】。

评估价:2839031元,起拍价:1822400元,保证金:25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法服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1571060/0571-86696863或搜索并访问来拍法服网站自助预约、关注微信公众号来拍法服自助预约看样。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须在20181115日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视作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委托手续应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双方在开拍前到法院办理,不及时办理委托手续的可能产生二次过户的费用,费用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认为享有优先权的相关人员,请于2018111316前与本院联系,提前有效证明,经本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数不限制,一人报名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两人及以上竞拍的,价高者得。

八、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或因标的物存在缺陷等引发的一切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房地产四址以土地证为准,四址界线及面积以有关部门确认为准。本标的如存在超面积部分或其他违章情形,买受人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费用自付,有关土地政策由买受人自行到有关部门咨询。

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本院不负责办理产权过户。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户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欠费、罚款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对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核实承担。(有关税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的税务、房管、国土、不动产登记、电力、水务、物业等有关部门了解确认。)

十一、对上述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111316前与本院联系。

十二、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812516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龙泉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龙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622858099990036229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angpai.taobao.com/group/thread/16118694-289937341.htm?spm=0.0.0.0.6FwN8D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157-10600571-86696863或登录搜索并访问来拍法服网站自助预约、关注微信公众号来拍法服自助预约看样。

法院咨询电话:0578-7260685

举报监督电话:0578-726081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浙江省龙泉市中山东路87号;

网址:http://lq.zjlscourt.com/

详细信息亦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龙泉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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