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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法院借助水电部门执结涉不良资产金融执行案件
时间:2016-01-0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近日,龙泉法院在水电部门协助下顺利执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执行案件。

申请执行人龙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执行人龙渊剑厂、季*龙、季*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根据生效判决内容,其需返还借款人民币159.86万元及利息,但两被执行人一直拒不履行并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该院决定对其公司房产进行淘宝司法拍卖,并责令被执行人在20158月前腾空其房产。但在房产拍卖成功后,经该院多次做工作并告知其拒不腾房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但被执行人仍寻各种借口拒绝配合执行。为能够平稳腾空房屋,该院于201510月向龙泉自来水公司和电力公司发出函及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协助将所拍卖房产进行断水断电,两单位十分重视,在收到函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解核实后,未要求附加其他条件给予大力配合,对厂房进行了断水断电。日前,两被执行人迫于压力已主动腾空房产,本案顺利执结完毕。

截至日前,龙泉法院已有3件金融债权案件通过此方式执结,有效推动了金融债权司法处置。下一步,龙泉法院将进一步强化与水电部门的联系,建立相关惩戒长效常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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