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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法院执行局推行执行财产集中查控制度
时间:2012-06-02  来源:  作者:祁崇捷  点击数:  分享到:

今年,针对执行案件数量多,被执行人财产难寻的现状,龙泉法院执行局打破一人执行到底的传统执行模式,以规范执行流程为抓手,在提高执行工作效率,确保案件质量上下功夫,设立了财产查控组助力执行,这在部分程度上提高了执行效率。

首先优化整合,专门配置。龙泉法院执行局将全部执行力量重新进行优化整合,专门成立了由两名执行员组成的执行财产查控组,并配备了专用设备,专职全力开展财产查控工作;

其次先期调查,全面高效。所有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先由财产查控组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进行财产调查,在7日内完成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车辆、房产、工商登记等常规调查。

最后及时查控,措施到位。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查控组及时采取查控措施,有力地防止了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之后,将案件移交实施组,承办法官受理后,根据案情相关情况对被执行人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

截止至目前为止,龙泉法院执行局在查控阶段执结案件比例占所有执结案件的15%,这从部分程度上缓解了执行实施组执行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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