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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诚信,惩戒失信”执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稿
时间:2017-07-3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新闻媒体朋友:

下午好。很高兴大家能参加今天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执行活动新闻发布会。今天新闻发布会主题分为两部分,一是介绍我院上半年执行工作总体情况,二是向大家通报执行方面的典型案例。

一、2017年上半年执行总体情况

16月份,我院共收各类执行案件1433件,同比上升8.9%,执结案件856件,同比上升10.31%,执行到位标的额6213.98万元,实际执行率58.18%,执行标的到位率61.68% 1-6月份,共进行司法网拍50件,成交27件,成交金额3411.47万元,网拍率为100%。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到,执行案件数量呈不断增长趋势,债务人欠债不还,不守信用,规避、抗拒执行正成为一种社会顽疾,这不仅严重损害了权利人合法权益,还严重影响着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和社会稳定。

二、上半年执行工作主要措施

(一)强化管理,推进执行规范

一是推行执行标准化管理。对照指标体系的要求,结合相关法律和上级法院的指导文件,制定执行案件标准流程表,明确执行程序中37个节点的时限要求和操作规范,每个案件随案一表,每个环节对表进行,将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落实到每个执行案件之中。

二是规范终本案件管理。要求报终本结案的,必须符合终本的实质要件和程序要件。由专职人员进行终本案件的管理,对符合恢复执行条件及时恢复,1-6月份共恢复案件248件,执结到位标的额866.1万元。

三是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立、审、执工作有机衔接机制,已出台《关于完善立案、审判、执行工作衔接机制的规定》、《关于执行程序和破产程序衔接机制的规定》。1-6月,完成3件执转破案件,标的额1483万元,化解执行案件73件。  

四是建立外部监督机制。会同检察院出台《关于加强民事执行案件监督工作的意见》及《关于加强和规范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办法》意见,加强民事、刑事财产刑案件执行监督,倒逼执行规范化。

()强化力度,提升执行质效

一是加大执行力度。通过强化财产查控工作,有效采取布控措施,适时开展专项活动,加快财产处置进程,切实加大力度,全方位推进执行工作。积极部署开展元旦春节期间涉民生专项行动,执结劳动报酬、抚养费等涉民生案件85件,执行到位金额50.95万元,开展“2017春雷行动”集中执行会战,共拘留被执行人3人,执结案件45件,执行到位标的453.9万余元,开展金融债权执行案件专项活动、“2017风暴行动”执行会战活动等专项执行活动。1-6月,共曝光“老赖”150人次,纳入失信名单733人,限制出境284人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政协常委会等有关部门通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特殊主体17,发送协控申请240人次,布控抓获56,协助布控18人,执行到位标的78.2万元,司法拘留35人,因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1人。

二是灵活采取执行措施。采取“活封”方式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封,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盘活公司资产,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达到双赢结果。

(三)深化公开,打造阳光执行

一是案件流程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财产查控措施、财产处分信息告知被执行人、执行主要流程节点信息告知当事人制度,通过直接送达、短信平台等方式将节点信息告知当事人。将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名单、终本案件信息、网络拍卖公告等在官方网站公布。在微信公众号推出微查询、微曝光、微举报等栏目,实现案件查询、老赖曝光和投诉举报等功能。

二是执行文书公开。确定专人负责执行文书上网工作,每月对终本程序裁定书进行上网,下一步将进行查漏补缺,将应当公开的其他执行裁判文书进行上网。

三是执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已将今年出台的执行规范性文件进行整理并已在我院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开,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公开信息,并做好适时更新工作。

(四)夯实基础,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加强基础保障。新增辅助人员4名,使执行实施人员与辅助人员达到11配备比例,每位执行实施人员均已配备执法记录仪。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和执行服务专区建设,现已进入施工阶段,预计7月底完成相关改造工作。

二是争取外部支持推动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出台文件,支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联合市纪委等25家单位签署《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备忘录》。拓宽执行联动,与市国土资源局建立被执行人国有划拨土地上的房屋过户协作机制,推动当地政府建立国资兜底收储机制,破解司法处置难题。与市公安局建立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协作机制,并成立“司法拘留矛盾化解工作室”。

三是加强执行宣传。借助电视台、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对执行专项行动、创新举措等进行系列报道,营造良好的基本解决执行难氛围。与电信传媒合作,通过单位大楼、娱乐场所、当地所有乡镇等地的近100LED显示屏,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全天候滚动播放,强化执行威慑。

三、典型案例通报

 

“拒执罪”逼老赖还钱

20161114日,王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龙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被执行人王某平时爱好赌博,又没有固定生活来源,手头缺乏资金,便想起了借钱来玩。2011年至2014年间王某向徐某等多人借钱,很快,借来的钱便被挥霍完了。害怕债主们找上门,王某到处躲避。徐某等人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判决王某归还徐某等人借款本金26万余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王某未履行义务,徐某等十二人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该院在执行中发现,王某已与丈夫离婚,除了与邹某共同所有的一套房产之外,王某名下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在执行过程中,该院多次通知王某到法院,王某却一直避而不见。起初,王某还会接执行干警的电话,后来王某看到法院电话索性不接。王某以为把自己藏起来就可以不还钱了。王某不主动现身,法院使出“布控”招数,将王某放到网上布控。没过几天,王某便被抓了回来,并被送进了拘留所。

拘留期间,王某动起了心思,向执行干警提出说其女儿成绩不错并且马上就要高考了,不希望因自己欠款的事影响女儿高考,希望能等到女儿高考完后再来处理案件的事情。王某郑重地向申请人承诺保证在女儿高考结束后自行腾空房屋。出于理解,申请人同意了她的要求,双方自愿达成了协议,法院提前解除了对王某的拘留。

然而,令人没想到的是,王某却言而无信,欺骗了法院和申请人,视法律为儿戏。直到7月,王某也未履行承诺,拒不腾空房屋,并再次玩起了失踪。为严厉打击规避执行的行为,维护司法权威,该院以王某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王某才知道事情闹大了,主动联系了执行干警要求还款,一次性缴纳了所有执行款22万余元。

虽然王某事后履行了义务,最终将因触碰了法律的底线而受到严厉的惩罚,她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为了娶越南老婆 “老赖”主动还钱要求解除出国限制

“法官,你帮我查下我的案子总共还有多少钱没有还,我近期着急出国结婚,我想把它都还了!”2017420日,久不现身的被执行人杨某主动到龙泉法院要求还款,当天便将21819元执行款交到了法院,并请求解除对他的出国限制。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2007531日,杨某驾驶一辆轻型货车在道路上逆向行驶,与同相道路上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车相撞,导致小车被撞翻,多处损坏,司机周某也受轻微伤。经交警部门认定,杨某对这次事故负全部责任。协商不成,车辆所属的房地产公司将杨某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后经龙泉法院审理,依法判决杨某赔偿该公司各项经济损失24349元。

判决生效后,杨某并没有履行赔偿义务,2008416日,原告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除了杨某在交警部门的赔偿押金8000元外,剩余的赔偿金额一直没有得到履行。
      
上述交通事故案件还未了结,20154月,杨某因多次伙同其他人召集赌博人员,进行赌博,构成赌博罪,被龙泉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结果,杨某也未及时缴纳罚金。法院执行局通过查询他的银行存款、房产信息等均毫无所获,人也不知去向。最终,杨某被纳入了失信黑名单,被限制出境。

事情在今年4月出现了转机。420日,多年未现身的杨某出现在了法院,着急还款。原来,杨某结识了一个越南的女朋友,已到了谈婚论嫁地步。为了去女方家里办个婚礼,杨某兴冲冲地去办理护照,却被告知因没有履行法院判决的义务,被限制出境,不能办理护照。这时杨某傻眼了,突然想起自己还有2个案子未了。这下,出不了国,结不了婚,可误了大事了。于是,杨某赶紧凑足了钱,来到法院还钱。

据了解,限制出境是法院惩戒“老赖”的一项措施,2016年以来,龙泉法院已将679名失信被执行人向公安机关进行出境报备,限制其出境。近年来,龙泉法院联合工商、房产、国土、住房公积金、公安、社保等部门加大对被执行人的查控力度,强化信用威慑、联合惩戒机制建设,进一步挤压被执行人生存空间,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大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孙某因拒不执行被判刑

20141217,孙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龙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同时被判令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林某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35179.75元,除判决前已经支付10300元外,还需支付24879.75元。孙某服刑期间及刑满释放后,一直未履行赔偿义务。2015331日,龙泉法院依申请立案执行,并向孙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支付赔偿款24879.75元。孙某收到执行通知书后,怠于履行义务,并擅自将其所有的轻型普通货车转让给他人,获得转让款55000元。但孙某未如实申报车辆转让情况,并且将所得款项全部用于偿还个人其他债务,而未用于支付本案赔偿款,致使法院生效判决无法执行。

龙泉法院以孙某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16923,孙某主动至龙泉市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2017519日,孙某将执行款26000元交至法院。2017330日,龙泉检察院向龙泉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孙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龙泉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孙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判处孙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

 

四、结束语
  
各位朋友,以上就是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我们希望通过这次新闻发布会,借助媒体力量向社会公众展示我院执行工作的真实面貌并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当然更希望借此机会能够敦促那些尚在逃避、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早日主动履行相应义务。我院的执行工作尚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我们也将不断努力!我们的执行工作更离不开大家的支持、理解和帮助,再次感谢大家的到来!最后,祝愿各位工作顺利,身体健康!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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