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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情况新闻发布稿
时间:2015-12-1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各位记者朋友、各位来宾:

为了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推进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三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龙泉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以“高效、便民”为出发点,积极拓展服务功能,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取得了初步成效。

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情况。

一、诉讼服务大厅建设进一步完善

(一)诉讼服务中心挂牌成立

20155月,龙泉市人民法院将立案大厅更名为“诉讼服务中心”,当事人可以在“中心”完成除了开庭之外几乎所有的诉讼事务,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畅通诉讼渠道。

(二)制度规范,办事公开

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公民代理须知、工作流程、诉讼费交纳标准、司法救助指南等规定,在诉讼服务大厅公布法院和中心工作人员的姓名、照片、岗位相关信息,亮牌上岗。公开监督投诉电话,同时设置投诉信箱和星级服务评价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设施便民,温暖人心

1、多角度体现人性关怀。我院加大对诉讼服务中心的物质投入,配备电话、电脑、传真机、复印机、饮水机、老花镜等。在休息等候区设有资料摆放架,供当事人免费取阅,尽力为当事人营造舒适亲切的立案氛围。

同时,提供案件查询服务。当事人能通过诉讼服务中心的电子触摸屏、LED显示屏以及法院公告栏及时了解到案件的相关信息。

(四)打造 “一站式” 诉讼服务

1、立案窗口一改大窗口立案模式,分商事、刑事立案窗口,民事、行政立案窗口,执行立案窗口,退、收费窗口,明确窗口服务职能。新设扩音设备,方便当事人和立案法官的交流。

2、导诉专区:大厅设有导诉台,由安保人员兼职担任导诉员,介绍办事程序,提供诉讼指引服务。同时,安保人员配有手持安检仪,

负责安检工作,保障诉讼服务大厅来往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

(五)司法救助,畅通诉讼渠道

法援相助暖民心。20151030,龙泉市法律援助中心人民法院工作站正式在诉讼服务中心挂牌运行,诉讼服务大厅每周三、周五下午安排专业的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为老百姓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并做好登记工作,及时反馈。成立以来,工作站运行情况良好,现已接待群众咨询31人次,社会反映良好。

 

 

 

(六)诉调对接,创新纠纷解决机制

1、设立调解工作室,搭建诉调对接平台。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调解工作室,从法官、人民陪审员中选取一批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组成人民调解员。对案情简单,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经询问有调解意向的,当场调解,把矛盾化解在初始状态。

()多措并举,化解申诉信访难题

1、庭长接待制度。群众信访无小事,中心实行申诉信访庭长接待制度,耐心听取、细心解释,使接待做到来有记录、走有答复,确保矛盾化解工作做到位。

2、建立网上申诉信访平台。在龙泉市人民法院官网设置“申诉信访”专栏,当事人或代理人只需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申诉信访相关信息,上传申诉请求,提出申诉请求,便能在线完成提交。根据提交的信息,信访法官会第一时间在线审查,及时回馈。

3、开展远程视频接访制度。对于原审在本院的当事人,因不服本院或上级法院的生效判决、申诉裁定,而又越级上访隐患的,可以为当事人预约上级法院进行视频接访。

 

(八)多管齐下,破解送达难题

在司法实践中,“送达难”一直是困扰法院审判活动的一大难题,审判人员常常碰到当事人拒签文书的情况,或者根本无法找到受送达当事人。为此,我院积极探索新模式的送达方式,结合传统的邮寄送达,破解送达难问题。

1、邮寄送达,设立文书送达岗。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文书送达岗,对于“直接”送达法律文书确有困难的,交由邮政机构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负责各庭室的文书送达、材料收转。201451起,包括龙泉法院在内的22家省内法院开展民营快递公司承接部分诉讼文书送达业务,提升送达效果。此外,送达岗也提供联系法官、判后答疑工作,及时为当事人答疑解惑。

2、网上送达,开设诉讼信息交流平台。在全省范围内开通首个诉讼信息交流平台,实现法律文书的即时送达。通过温馨提示,为诉讼当事人提供办案法官与其就案件管理、执行流程信息的交流等服务内容,实现除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外的其他法律文件的电子送达及案件代理人通过平台提交代理意见等功能。

诉讼信息交流平台的使用,不仅方便当事人通过该系统实时查询案件进展情况,而且能方便当事人反映诉求,与法官一对一互动。

二、建立诉讼服务网,实现“互联网+”诉讼服务

诉讼服务网,以法院公开信息、案件流程信息、诉讼电子档案等数据库为依托,实现诉讼服务网与审判流程公开平台、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执行信息公开平台的相互链接、资源共享。专门设置了网上立案等在线服务,同时公开立案、信访等热线电话,接受电话咨询服务,把服务渠道从面对面拓展到线对线、网对网。

(一)信息查询,诉讼指引

自案件受理之日起,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可以凭查询密码登录浙江法院公开网查询到案件的进展程度。

(二)预约立案,网上立案

当事人通过网络提交案件材料,经立案法官在线审查,符合立案登记条件的,预约当事人、代理人到诉讼服务大厅办理立案手续,进一步实现诉讼受理服务从传统实体转向网络。

通过网上立案平台,当事人可以登陆龙泉市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上传起诉状、身份证明、证据材料等。对符合立案规定的案件,告知申请人携带诉讼材料到法院缴纳诉讼费,办理正式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要求的案件,通过回复的方式告知申请人缺少的材料或不予立案的原因。该举措可以避免当事人因立案材料准备不齐全而多次往返奔波,减少当事人诉累。

(三)联系法官,网上阅卷

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可通过网络请求与法官通话、约见法官,或在特定案件公共交流平台上给法官留言,法官处理后回复。

 

三、12368申诉热线服务

我院诉讼服务中心联合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在中院设置专门的接听场所和专职的座席员,实现与案件流程管理系统、网上办公系统、诉讼服务网、通讯服务系统的有效衔接,共享基础数据库。主要有以下功能:

1、信息查询。自案件受理之日起,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拨打热线,由座席员接听后查询答复。

2、诉讼咨询。提供常见程序性法律问题的咨询。

3、联系法官。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拨打热线要求联系法官的,帮助联系。

4、预约服务。根据条件和实际需要,提供帮助预约节假日立案、上门立案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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