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7日,我院积极协同凤阳山管理处、林业局、公安局,对凤阳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毗邻乡镇50余名狩猎队员进行教育培训,深入开展预防和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法制宣传活动。
培训会上,刑庭法官以案说法,用近年来发生在我市的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犯罪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教育提醒广大狩猎队员严格守法,慎用猎枪,自觉保护野生动物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