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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龙泉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3-03-2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龙泉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3314日在龙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龙泉市人民法院院长  罗 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龙泉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2年,市人民法院在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坚持抓好“八项司法”,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年受理各类案件2986件,旧存319件,办结3220件,案件办结率达98%,同比提高6个百分点。13项质量效率评估数据位居全省前列,30项同比优化,其中同期结案率、归档报结率、18个月以上未结案三项数据位居全省第一,为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向好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履行审判职能,维护公平正义

2012年,市人民法院围绕全市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在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推进法治建设、维护司法公信等方面发挥了职能作用。

依法惩治犯罪,助力平安建设。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借助量刑规范化办案系统,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严格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全年共办结各类刑事案件201件,判处罪犯297人。依法判决危险驾驶等危害社会公共安全案件3838人;依法判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45人,涉及金额8.2亿元;依法判决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814人。扩大刑案指定辩护工作,共为35名因经济困难请不起律师、可能被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实施庭前社会调查评估制度,委托相关部门对103名可能被判处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的被告人进行社会调查评估。

突出纠纷化解,促进社会和谐。坚持依法有效化解矛盾、定分止争,全年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705件。妥善化解事关民生的各类纠纷,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类纠纷262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180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房屋租赁买卖等其他各类民事纠纷255件。稳妥处理因银根紧缩、企业经营管理不善等引发的各类商事案件,审结民间借贷纠纷682件,标的额8659万元;审结涉企纠纷218件,标的额8362万元;组建专业合议庭,突出化解股权转让、公司登记、保险理财等新类型纠纷29件,涉及标的额3184万元。

加强行政审判,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落实行政诉讼相对集中指定管辖制度,共办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6件。联合计生部门,完善当事人约谈机制,共执结计划生育非诉执行案件35件,执结金额94万元,执结率达100%,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主动接受行政机关法律咨询,针对审理中发现的个别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强化执行威慑,维护司法权威。积极组织开展集中执行和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综合运用查封、扣押、司法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加大对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的惩治力度。全年执结各类案件1203件,执结到位标的额6663万元。分别对21名 “老赖”进行媒体曝光,对13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留;联合公安机关对19名避债隐匿的被执行人集中进行查控,对3名被执行人限制出境,有力敦促被执行人履行清偿义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与公安机关联动执行的做法获得省市两级法院的肯定。

二、践行“为民”宗旨,服务发展大局

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注重研究社会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新任务,切实提高服务大局能力水平。

优化司法服务。制定出台《关于为工业强市与新型工业化推进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要求巡回审判践行“一线工作法”,送达调解对接“五强五网”,诉讼裁判引导社会诚信。及时参与企业经营风险化解,选派9名骨干参与振宏伞业、英博双鹿、兴龙房产等多家企业的重组、资产处置等工作。结合办案中发现的各类隐患,发出司法建议6份,均得到反馈落实,延伸了司法活动对优化公共决策和社会管理的影响力。

完善便民诉讼。积极推行巡回审判、送法下乡、社区司法服务等便民措施,全年开展巡回审判51次,举行各类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活动10余次。对拖欠民工工资、劳动争议等涉及民生和社会稳定的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全年共办结此类案件36件,涉及标的额2578万元。创新法律文书送达方式,有效提高简易程序适用率近12个百分点,全年案件平均审理天数28天,同比缩短31天,办案效率有效提高,得到省高院齐奇院长的批示肯定。

延伸诉调对接。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全院49%民商事案件在诉讼中得以调解,81%的调解案件自动履行,一批社会影响较大、存在维稳隐患的案件通过柔性调解得到有效化解。设立市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调解室,加强诉前调解、司法确认与引调工作,420余件民商事纠纷通过非诉途径得以化解,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形象

始终把队伍建设摆在法院工作的突出位置,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强化教育,加强管理,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强化廉政建设。修订整合59项规章制度,出台《关于干警外出办案的若干规定》等14项纪检监察制度。成立审务督查小组,对干警司法作风情况开展定期检查。完善廉洁指数量化评价监控机制,不断强化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院风院纪得到改善,相关做法在全省法院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重视教育培训。加强青年法官培养锻炼,落实资深法官“传帮带”制度。丰富教育培训形式,与温州大学达成人才培养合作协议。全年举办专家授课11次,主持完成省委政法委调研课题《关于丽水市非监禁刑罚社会调查评估工作的调查与思考》,完成省高院二级调研课题《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相关法律问题的调研》,干警学习积极性明显提高,崇学氛围日趋浓厚。

推进文化建设。努力培育“清正廉明、务实创新、忠诚博学”的龙泉法院精神,全年举办各类主题活动10余次,不断丰富干警业余生活,打造特色法院文化。在学习考察的基础上,深入总结提炼龙泉乡土司法经验,领悟传统社会管理智慧,将我市晚清以来司法档案展示纳入法院文化建设规划。

四、健全监督机制,提高司法公信

主动搭建外部监督平台,健全内外监督机制,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司法民主,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提高司法透明指数。细化落实阳光司法工作方案,从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等六个方面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全年举办公众开放日12次,在门户网站发布诉讼宣传资料30余份,公布裁判文书696件,对1733件案件的庭审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在各级媒体发表法制宣传稿件130余篇,其中中央级媒体44篇,省级媒体70篇,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不断提高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健全自觉接受监督的机制。主动向人大报告法院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落实定向分级联络人大代表工作制度,主动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全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旁听庭审、参与执行、参加座谈1140余人次,更加直观、具体地接受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监督。选聘8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担任特邀廉政监督员,履行监督检查、廉政教育等职能,切实提高廉政监督实效。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3次。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重要作用,全年由陪审员参与办理各类案件451件,占一审适用普通程序案件的91%

各位代表,2012年是市人民法院审判职能充分发挥、司法环境不断优化、履职保障日趋增强的一年。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全体人大代表的监督支持,离不开市政府和市政协的关心和重视,离不开社会各界的理解与配合。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关心、理解、支持和帮助法院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认真总结2012年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不足,主要是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干警司法理念和执法水平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执行难问题尚未得到根本缓解,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等问题依然突出,综合治理执行难机制尚需进一步健全;少数当事人非理性表达诉求,“信访不信法”,通过极端方式施压,法院安保、维稳难度增大。

对这些困难和不足,我们将立足自身,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关心支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13年,龙泉市人民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形势变化和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深化“八项司法”,提升司法公信,改进司法作风,提高司法能力,维护公平正义,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能动发挥审判职能,努力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围绕服务和保障我市项目双进、旅游推进和文化产业发展,密切关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司法层面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高度重视重点项目涉诉问题,按照“裁执分离”工作原则,兼顾重点工程、城市化建设的公共利益需求与被征收人合法利益保护。稳妥处理民间借贷和企业间借贷等融资纠纷,差异化处置非法集资与企业发展正常的融资需求。积极配合政府,妥善做好涉案企业及企业主的资产处置工作,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社会稳定。

二、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严格执行宪法和法律,依法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让人民群众在案件审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强化证据裁判意识,依法严厉惩处危害公共安全、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犯罪行为,依法从宽处理犯罪情节较轻、有悔改表现的犯罪分子,尊重保障人权,把握好量刑统一。顺应人民群众对权益保障的新期待,重视审理好涉农、就业、住房、医疗、劳动争议等涉民生案件。加强行政审判,监督支持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三、坚持规范工作机制,努力深化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完善委托调解、联合调解、协助调解相结合的多元调解机制。加强与乡镇、街道的联系,做好信访矛盾的联动预防和多元化解,争取60%的民事行政纠纷能够得到柔性化解。强化法制宣传、法制教育,提升司法建议、司法调研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推进执行查控机制建设,设立“市人民法院驻公安局执行联动工作室”,加强与国土、工商、银行等部门执行信息的交换和对接,确保执行查控及时、规范、高效。

四、坚持队伍建设为先,努力实现公正廉洁司法。围绕司法公信、司法改革与司法公开,以制度建设为起点,继续深化阳光司法,进一步提高司法透明指数。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重视青年干警培养。坚持从严治院,狠抓廉洁司法,保持队伍纯洁。加大教育培训和指导力度,加强对修改后《民诉法》、《刑诉法》的学习,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健全激励机制,优化干部队伍梯队,关心关爱干警,缓解案多人少带来的身心压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市人民法院将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为打造物质富裕精神富有“活力龙幸福泉”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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